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实验室实际,制定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成立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实验室主任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各研究方向学术骨干担任成员,负责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成立复试命题小组,由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专业课教师组成,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组成,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4.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及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5.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6.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应急管理小组等相关工作小组,对复试的设备技术需求、突发情况等提供保障。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依据《2023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实验室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实验室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分数线为:政治、外语单科成绩45分(含)以上,专业课单科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总分310分(含)以上。初试成绩合格可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四、实验室复试准备工作
(一)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二)命制复试试题及评卷
实验室按照《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命题及评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命题及评卷工作管理。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考核试题,并建立复试试题库。做好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答案和《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三)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命题教师及其他复试工作人员须与实验室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四)组织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明确审查的具体项目与内容,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各学院(所、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实验室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复试主要考査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一)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考试科目为物理综合,主要包含普通物理和量子力学。笔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共计1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固体物理、量子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涵盖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独立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六、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排名。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调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交叉学科门类调剂要求按照国家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4.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的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5.根据生源情况,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优先接受进入物理学院复试名单且复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同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如仍有剩余调剂名额,接受第一志愿为吉林大学理学门类专业、参加相关其所在专业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后续发布的实验室2023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进入学校复试分数线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得申请调出该专项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生源充足情况下,不接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调入。
8.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所、中心)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所、中心)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关于录取
1.实验室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应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5.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被录取的“2+3”专职辅导员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随入学年度新生一并办理报到手续。
九、关于信息公开
1.实验室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它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实验室于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对于少民计划、士兵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
3.在调档审查后,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咨询及申诉渠道。实验室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电话。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
十、关于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 3月18日,进行资格审查和笔试。
2. 3月19日,进行综合面试。
3. 4月8日前,组织并完成考生调剂复试工作。
4. 4月12日前,上报已公示拟录取名单。
5. 4月20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 5月5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十二、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任老师、于老师
咨询邮箱:renyifei@jlu.edu.cn
地 址:吉林大学超硬实验综合楼B501室(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校区)
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