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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钻石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18浏览次数:

一、奖学金设立

吉林大学研究生“厚德钻石奖学金”是由河南厚德钻石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的社会奖学金。“厚德钻石奖学金”金额为20万元/年,其中,奖学金额度的70%14万元)用于奖励应用开发项目、30%6万元)用于奖励基础研究项目。为做好2023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厚德钻石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4号)及设奖方要求,现将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二、奖励人员范围

本奖学金旨在奖励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应用开发及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在籍基础学制内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奖学金评审

本奖学金由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委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来制定评审办法并实施评定。

四、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博士研究生10名,其中,应用开发项目7名,基础研究项目3名,奖励额度为0.8万元/名;

奖励硕士研究生30名,其中,应用开发项目21名,基础研究项目9名,奖励额度为0.4万元/名。

五、奖学金评审办法

1、本奖学金采取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实验室考核的评审办法。

参评研究生根据工作业绩自愿申报,经由课题组/导师初审合格后,推荐至实验室进行参评,每个导师可推选2名博士和2名硕士;承担厚德钻石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研究生,经厚德公司开具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向评奖委员会推荐后,可直接参与本奖学金的评定(可不受实验室在籍条件限制,但必须在吉林大学基础学制内)。

2、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自由申报,实验室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所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确定60人参加现场答辩。

3、具体评审办法由实验室教授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分别制定应用开发及基础研究类的奖励办法,并颁布执行。

4、参加在研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纵向应用课题及校企合作横向课题的研究生优先参评。

5、实验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采取学生现场答辩、评委委员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定获奖人员名单后,报送河南厚德钻石科技有限公司会审,会审确定后,按学校有关流程报批、备案、公示。

6、研究生在当前学历阶段只可获得一次本奖学金(直博生在前两年和后三年可分别申请一次,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7、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求实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本奖学金。

六、奖学金发放

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将奖学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至学生卡中。

七、办法解释权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委员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