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2013年以来,学校党委先后印发了《吉林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细则(试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院级党组织所辖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命名工作的通知》 (http://oa.jlu.edu.cn/cache/201411/show215345.html),对健全完善党支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年底,学校党委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院级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学校党委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落实和推进党支部建设相关工作。但是,部分单位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党支部设置和支委会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与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开展党支部建设专项排查和整改工作强调如下。
通过党支部建设专项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党支部设置和支委会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着重排查是否存在党支部设置不科学、单个党支部党员人数过多等情况;二是着重排查是否存在支委会不健全、换届不及时等情况。
对于党支部设置方面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实际特点,拿出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要确保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服务于基层发展。党支部设置要注意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每个党支部党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0人。如有必要,可新建党总支或合理设置党小组。
对于支委会建设方面的问题,要从有利于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有利于推进党支部集体领导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切实做好调整和换届工作。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等。支委会任期届满应及时组织换届。
1.加强领导。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动员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工作。
2.强化落实。要明确推进步骤和时间表,各项工作要落细落小、做细做实,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整改工作动真格见成效。
3.严格规范。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制度化、程序化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请各院级党组织结合排查和整改工作实际,认真填写党支部情况统计表(附件1)、支委会委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于4月26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发出后请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材料报送邮箱:menghuan@jl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