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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

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为了确保实验室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文件、通知和《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实验室推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推免生复试方式和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成立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技术保障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三、接收硕士推免生工作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资格审查

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提前向推免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推免生及时通报考生本人。审查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规定时间内在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复试前准备

实验室会提前联系推免生,确认是否具备网络复试条件。复试前,会进行一次模拟复试演练,推免生应配合学院工作人员完成上述准备工作。

六、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及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

2.复试主要内容

综合面试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察推免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七、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日程安排

1. 1010日前,开展推免生复试,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组织复试合格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上报《2022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21020日前,学校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

注:请加入QQ群:285980937,验证方式为:姓名-学校-推免,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九、注意事项

1.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应保持手机畅通;

2.应尽快准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3.实验室没有任何形式的复试辅导,请注意防骗。

十、监督和复议

  推免生如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以正规渠道向监督检查小组提出投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监督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学校。

  实验室监督检查小组组长邮箱:zhupw@jlu.edu.cn

十一、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邮箱:renyifei@jlu.edu.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 号,吉林大学南校区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综合楼


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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