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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组织部]关于推荐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

字〔2016〕68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吉高校发〔2016〕7号)要求,现对我校推荐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范围

1.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事迹突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实践中做出积极贡献。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推荐范围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范围包括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委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包括院级党组织、党总支和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要结合“讲述身边党员故事”和“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二、推荐程序

1.各院级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并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和基层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做认真深入了解,确保质量。

2.学校党委对推荐情况进行研究审议,确定推荐结果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学校党委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推荐。

三、推荐要求

按照省高校工委分配名额,学校将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7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8个。

请每个院级党组织向学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最多不超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最多不超过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最多不超过1个。

推荐材料主要包括:(1)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13日12:00前发至指定邮箱。由于本次推荐工作时间安排较为紧张,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材料发出后请通过电话等形式进行确认。

本次推荐表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充分发扬民主,强化主体责任,在集体酝酿协商基础上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联系人:张洁

联系邮箱:zhangjie1020@jlu.edu.cn

联系电话:85166348